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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雄:
外观设计专利权终止后,能否受著作权保护?产品是一种类似于雕塑的装饰品,有没有最高院的案例?这种情况,我觉得专利权有效期间,其著作权也是存在的,权利人可以选择行使权利,同理,专利权终止后,著作权也不会丧失,我觉得还是可以依著作权法保护,只是不能再受专利法的保护,各位知产精英怎么看?
谭宗成律师:
不是说专利终止后,还可以受著作权保护。而是与外观专利相关的设计作品本身受著作权保护。
在做一个产品的外观的时候,会有设计图纸(摄影作品,美术作品等),这些作品不会因为专利权到期而导致著作权也终止,即便不申请专利,也是受著作权保护的。
晶茹:
但需要将外观设计作品在版权局进行登记注册了,才好要求保护吧,否则提供证明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自己的证明材料也不太有力吧?
谭宗成律师:
所以根本不是什么交叉保护,而是保护的客体本身就不一样。一个保护产品的外观:形状、图案、色彩三要素组成的外观
一个保护的是设计时候的作品
版权登记中心,只是备案。著作权自作品完成之日自动产生。
为什么一定要备案呢?
你给你自己发一封电子邮件,把附件附在邮件中,不就能证明完成之日?
尤其是现在有公证邮等
其实很多不专业的人进行误导,导致当事人成本增加。
晶茹:
话是这么说,但如果能有力证明著作权属于自己的,是没有问题啊
谭宗成律师:
备案也不能证明是自己的
晶茹:
但版权局的登记证书会是更有力的证明吧
谭宗成律师:
怎么会更有证明力?
备案写的完成日期,就是真正的完成日期?
晶茹:
个人认为比自己出具的证明材料更有证明力
这个属于版权局审核的问题,不纠结这个问题了
谭宗成律师:
版权局如何审核?
版权局根本就不管这些
只是给你出一个证明,就是证明你今天在我这里放了一个东西
何为备案,就是和现在的立案登记制一样。以前是立案审查,需要核实证据等情形。但是现在登记,就不管证据等情况了。直接符合诉讼法立案条件就立。
晶茹:
所以,申请登记的越早越好,至少在申请登记之日表明已经完成了,不管其在申请文件中写的是哪个日期
谭宗成律师:
这个是对的
晶茹:
但如果个人出具证明这个设计作品属于自己,更难证明
谭宗成律师:
我的意见是,不需要去备案。只要给自己发一个电子邮件就够了。省事。
或者封存在一个快递里面,去邮局寄一个给自己。然后不开封,直接放保险柜。
认真想一想,办法其实很多
晶茹:
电子邮件的作用有这样高的采信力吗?也可以修改啊。除非去做了公证。
谭宗成律师:
第三方服务器,而且是带公证邮的。
民事证据规则是:高度盖然性和优势证据
刑事案件,都做不到排除合理怀疑
晶茹:
哦,这个得跟谭律师多学习[微笑]
郑雄 :
谢新林与叶根木、海宁市明扬食品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doc
北京特普丽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常州淘米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doc
两种不同的观点.
谭宗成律师:
@郑雄 嘉兴中院的判决是错的。这个判决书中提到“不能阻止进入公众领域的技术实施”这个观点是对的,但是产品外观上附着人家的作品,本身就是侵权。
外观保护的是:形状、图案、色彩三要素组成的工业设计
郑雄:
我也觉得这个判决有问题
谭宗成律师:
核心问题,就是一定要是作品
并不是所有的图案、形状和色彩都是作品
郑雄:
那当然,不然就没有在这里讨论的必要了
谭宗成律师:
只要满足作品的要求,就受著作权法保护。
人家没申请外观,可以保护50年,申请外观了,却只能保护10年。这不是一个笑话吗?
有很多逻辑,只要按照常理去理解:“这样处理,对权利人公平吗?”,其实就可以得到一个答案。
但是有些法官,却偏偏要用一些莫名其妙的理论来颠覆常理。
郑雄:
有理!其实,我是要用失效的专利证书来证明作品发表的日期,必然会涉及到上述要讨论的问题,又看到网上的争论,所以与各位讨论
晶茹:
用专利证书(或公开文本)来证明作品发表日期应该是可以的吧?不知道之前有没有人这样做没?
谭宗成律师:
可以。
本身这个日期,比什么备案,公证更有权威性
这是法定日期
郑雄:
我也觉得应该没有问题
陈得宗ˉ美的:
这里的作品是指产品还是技术方案?
有个疑问专利证书只能说明技术方案(发明&实新)或者设计方案(外观设计)是在某个时间公开的跟作品不挂钩吧?
晶茹:
说的是外观设计中涉及的作品
谭宗成律师:
@陈得宗ˉ美的 外观图片应该有附着作品。就是这个日期可以作为一完成的证据。@郑雄
陈得宗ˉ美的:
不好意思在工作中所以只能有一句没一句了还是有个概念需要明确,此处的作品是指设计方案还是承载了设计方案的产品?
如果是设计方案的发布日期的话专利证书完全可以证明
如果此处的作品当产品理解的话,专利的公开日期跟产品的发布日期没有直接的关联所以不能证明
晶茹:
应该是能被视作“作品”的外观设计,才能通过著作权来保护,“作品”与“产品”不同,所以著作权和专利法有交叉
陈得宗ˉ美的:
著作权跟外观设计有所不同
著作权本身就是作品
内容本身就是作品不需要其他的承载方式
谭宗成律师:
收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才有著作权。
晶茹:
比如外观设计涉及一个杯子,在这个杯子上有一个很好看的图案,杯子本身的设计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时,那么这个图案就是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用在了杯子上,杯子只是一个承载图案的产品,可以作为外观设计(工业产品)申请专利
陈得宗ˉ美的:
我觉得这样的说法更准确:用专利证书(或公开文本)来证明设计方案的发表日期是没问题的
晶茹:
大家都这样认为吧,而且应该是申请日的日期,而不是授权或者公开的日期
陈得宗ˉ美的 :
当然以最早的日期为准
郑雄:
有一个问题,外观专利的申请日只能证明至少在那天作品完成了,只有授权日才能表明在那天作品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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