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法治根基 打造首善之区
2022-05-0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2021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下称《纲要》),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发展作出重大顶层设计。北京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知识产权重要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于今年3月31日通过了《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为高质量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打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部推动新时期首都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法规。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自觉站在“两个大局”高度认识和把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审议通过《北京市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两区”知识产权全环节改革行动方案》,持续深化《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首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日臻完善,保护水平持续提升。2021年,北京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中获评优秀。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成就首都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截至2021年底,北京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4.2件,居全国首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北京在全球科技城市集群榜单中位列第三。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标准开展“两区”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首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新要求。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发展与安全,对首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新挑战。制定一部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律,彰显首都特色、反映时代特点、引领新时期首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具有重大且迫切的现实意义。《条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补充、先行和创制作用,完善综合性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营造更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新时期打造知识产权首善之区的基础性法规。 一次新时期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首都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重要实践。《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制约首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既立足当下,又放眼长远,为铺就符合首都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知识产权法治道路作出了重要探索。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条例》聚焦维权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突出问题,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依法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就网络平台、展会等有关主体权利义务进行充分平衡,有效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二是坚持走首都特色知识产权法治道路。《条例》固化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北京经验”,着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北京样板”。三是坚持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条例》确立行政、司法保护职责边界,支持社会主体自律守法,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格局。四是坚持科学民主立法。《条例》坚持全过程民主,组织开展专题调研20余次,组建专家工作组全程提供智力支持,公开征求意见扩大公众参与。《条例》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着力提升立法科学性、规范性。五是坚持统筹国内和涉外法治。《条例》深化“两区”知识产权改革,健全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统筹推进扩大开放和依法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 一部展现新时期知识产权保护首都特色的综合性法规。当前,首都知识产权事业加速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条例》紧扣知识产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主题,贯穿全环节,打通全链条,集中展现新时期知识产权保护的首都特色。一是以知识产权战略为导向,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格局。《条例》坚持从战略高度谋划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按照“严、大、快、同”的整体要求,确立“全面、严格、快捷、平等”的工作原则,构建行政监管、司法保护、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共服务、纠纷多元调处的保护格局,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二是以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为核心,服务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条例》聚焦高质量知识产权培育和转化运用,健全专利导航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三是以深化改革为牵引,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条例》秉持创新理念,支持“两区”和中关村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先行先试,扩大开放合作,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涉外服务水平。四是以全链条保护为基准,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条例》坚持综合保护、重点突破,加强商标、重点作品、传统文化、奥林匹克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网络平台、展会、大型文化体育活动等重点场景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探索数据有关活动、数字贸易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五是以社会共治为纽带,促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条例》丰富保护手段,建立专利纠纷行政裁决与确权程序联动机制,健全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完善合规承诺、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制度。 《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下一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全市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首都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形成贯彻实施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努力成就一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知识产权善治良法,为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城市建设筑牢法治根基。(作者:杨东起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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