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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冬奥会保驾护航!从快从严零容忍,强化保护进行时

2022-02-24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北京2022年冬奥会赛场上,来自全球各地的运动健儿们燃烧激情、追逐梦想;赛场外,我国对奥运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持续加强。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注册的通告》(下称《通告》),对429件相关商标申请予以驳回,依职权主动对43件相关商标宣告无效。

  《通告》公布“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名单”释放出哪些信号?“依职权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名单”的公布又有哪些警示作用?相应的申请人与代理机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刹住恶意抢注之风

  热点事件引发商标抢注时有发生。2019年6月6日,谷爱凌通过个人社交媒体宣布“中国自由式滑雪运动员谷爱凌报到”,几日后“谷爱凌”三字被一些市场主体提交商标注册申请;2019年9月17日,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冬残奥会吉祥物“雪容融”揭晓后第二天,吉祥物的名称被一些申请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2021年8月,全红婵在东京2020年奥运会上10米跳台决赛三跳满分夺冠后,其姓名也被一些市场主体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但与上述情况不同,《通告》所附的“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名单”显示,208件“冰墩墩”“雪容融”相关商标申请日期都是在2019年,在被驳回注册申请的“谷爱凌”相关商标中有21件于2019年提交注册申请、4件于2020年提交。北京2022年冬奥会开幕后,无论是迅速成为顶流的“冰墩墩”,还是为中国队拿下两金一银的谷爱凌,在“成名”后均未遭遇迅速被恶意抢注的现象。

  赛前少数企业、自然人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进行恶意抢注,已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快速响应。

  《通告》发布后,社会大众和业内人士纷纷转发并热议:“这次打击力度很大,相信下个热点事件相关人员姓名的抢注会有所收敛。”“《通告》主动、及时回应社会热点,赞!”“恶意抢注之风一定会刹住的!”同时,由央视新闻官方微博主持的“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商标被驳回”微博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百余家媒体关注,截至记者发稿时该话题阅读量已超过6000万次。

  “抢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商标,其行为主观上具有恶意,客观上也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奥林匹克运动的声誉,这样的行为不为法律所容许。”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研究员张瀚洋表示,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工作日臻完善,行政执法日趋严格,尊重知识产权的风尚在全社会广泛树立。针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等热点事件进行商标恶意抢注的不法行为,其存在空间日渐缩小,所需承担法律后果逐渐清晰且不可避免,可以预见的是,类似的恶意抢注行为在今后必将大有收敛。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对奥运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一直在路上。从国务院2002年颁布《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护航北京2008年奥运会,到该保护条例2018年进行进一步完善修订将北京2022年冬奥会与冬残奥会相关标志纳入保护范围;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到全国各地开展专项行动严打涉奥侵权违法行为……既有与时俱进的保护条例,也有重拳出击的专项行动,既有国家层面的统筹部署,也有全国各地的全面排查,构建形成了层次递进、衔接有序、上下联动的共治格局。

  针对北京2022年冬奥会等热点事件引发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我国相关部门的打击商标力度和速度如何?打击恶意抢注东京2020年奥运会奥运健儿姓名商标的行动便早已给出答案。2021年8月初,“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抢注的现象发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当月发布通告,对“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快速驳回,并向11个省市就严厉打击代理恶意抢注奥运健儿姓名和相关热词的行为发出通知,要求有关省市对涉事代理机构立即组织调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予以处罚。接到通知后,各地迅速行动,两个多月针对涉案代理机构立案查处24起,作出行政处罚13件。

  抢注成功,就能“逍遥自在”?《通告》所附“依职权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名单”给出明确警示:侥幸抢注,终被无效。这一举措让打击恶意抢注的力度再加码,警示效力再提升。

  “那些恶意抢注与冬奥会名称、标志及知名运动员姓名相同近似商标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厉打击,而恶意抢注商标的申请人及相关代理机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新华介绍,根据《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及相关商标代理机构,将会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如既往地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冬奥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在内的奥运热词进行严格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商标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持续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保驾护航。”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在《通告》中表明的态度,严厉打击恶意抢注,一直在路上。(实习记者:王晶)

  时评:恶意抢注,终将竹篮打水一场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拳出击,依法对恶意抢注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吉祥物、运动健儿姓名等冬奥热词相关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相关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蹭热点”的相关恶意申请人落得竹篮打水一场空。

  近年来,我国一直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从制度到实操层面都在加大对相关行为的打击力度。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在商标领域违法“跑马圈地”,企图通过“商标投机”来牟利的链条必被切断。无论是“囤积居奇”型、“趁火打劫”型还是“另辟蹊径”型、“鱼目混珠”型恶意抢注行为,都必将无所遁形。恶意抢注商标,必定竹篮打水一场空。

  实际上,回归商标法的立法本意,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其识别来源、保证品质、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只有通过使用才能得以发挥。申请注册商标应当以使用为目的,合法使用注册商标是商标权利人应尽的义务。为投机牟取不正当利益恶意抢注而来的商标,如若“注而不用”,只是作为交易筹码存放在商标库里,成为“睡眠中的权利”,不但会成为商标实际使用人善意注册的障碍,还可能引发后续的恶意诉讼、恶意无效等问题。而即使将蹭热点恶意抢注而来的商标真正投入商业使用中,企图在热点话题创造的商业价值里分一杯羹,这种行为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

  在全社会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的大环境下,只有诚信经营,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战略,依法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申请注册商标并使用,才是明智之举、合法之道,才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恶意抢注商标,终将竹篮打水一场空。(作者:吕可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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