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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印发,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有了“新指南”!

2021-11-1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微信

  新闻背景:当前,知识产权领域纠纷日益增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面临案多人少等问题,知识产权纠纷需要更多化解渠道。其中,调解作为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在充分借鉴已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主要目标以及如何统筹推进的具体举措。

  在知识产权领域纠纷日益增多的今天,知识产权纠纷需要更多化解渠道,其中调解作为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内容,为促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在业内人士看来,《意见》的制定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重要举措。伴随《意见》的深入实施,其有望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以及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

  具有多个亮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组织领导三大部分共13条具体措施,涵盖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及工作开展的具体措施等诸多内容。

  具体来说,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一是明确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主要目标,即在充分考虑各地区实际需求、重点区域建设以及行业领域发展的前提下,到2025年,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基本覆盖知识产权纠纷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是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根据知识产权纠纷化解需要,因地制宜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知识产权纠纷多发、确有必要设立、设立单位有保障能力的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能,按照《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等规定,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调解;发挥各类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作用,积极创新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形式和工作模式,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坚持从实际出发、以需求为导向加强重点区域、领域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比如,拓展展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引导相关调解组织进驻展会,建立展会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调解渠道等。

  三是强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队伍;建立完善纠纷排查、受理、调解、履行、回访、分析研判和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集中讨论、专家咨询、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学习、例会、培训、考评、奖惩等管理制度;采取联合调解、协助调解、委托移交调解等方式,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多方合力推进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对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组织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加强组织协调方面,《意见》规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打造培育亮点典型,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相关考核指标,通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在加强工作保障方面,《意见》提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重视支持,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推动把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设立单位要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提供场所、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鼓励社会各界通过社会捐赠、公益赞助、志愿参与等方式,对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在加强宣传引导方面,《意见》提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要将表现突出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纳入本系统本部门表彰奖励范围。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在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方面积极探索,奠定了工作基础,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21年1月至6月,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共培育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332家,受理案件2.43万余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已推动27个省(区、市)共211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受理调解案件1.3万余件。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立足职责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吸收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了《意见》。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司法部共同推进《意见》的落实,统筹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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