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家讲解如何避免发明转让协议中的陷阱

2018-08-11     来源:

在当今世界里,知识产权资产就是众多企业的“生命线”。没有一个雇主希望看到这种资产在自己的员工离职时被一并带走。尽管发明转让协议是一个用来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工具,但是与之相关的法律却会使人们在不经意间落入陷阱。如果协议的覆盖范围过小或者比较模糊,那么其就可能无法为发明提供保护。此外,如果协议未能包含某些条款,那么其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视为无效。

总体来讲,由员工创造出的知识产权分为两种:一种是专利发明,另一种则是版权作品。这两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可谓是大相径庭。具体来讲,就是版权通常被推定为由雇主所有,而发明则会被认为是由员工所持有的财产。因此,发明转让协议的作用就是要确保雇主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获得其员工创新成果的所有权利。

在美国,总共有9个州专门针对员工发明转让协议制定了法规。其中有7个州,即加利福尼亚、特拉华、伊利诺伊、堪萨斯、敏尼苏达、北卡罗来纳以及华盛顿州的法规几乎完全相同。例如加利福尼亚州的《劳动法》就有如下规定:

如果员工是在雇佣期间完全独立地创造出了知识产权,并且其在此期间没有使用过雇主的设备、供给、设施或者商业秘密信息,那么雇佣协议中要求该员工应将自己的发明权利转让给雇主的条款将不能适用,除非上述发明:

与雇主业务或者雇主的实际或计划开展的研发工作有关;或者

是由该员工在按照雇主要求履约时所创造出来的。

同时,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也明确规定,如果某件发明按照规定无法成为雇主的发明,那么该雇主就不能就此签订任何的发明转让协议。

此外,内华达州和犹他州还有更为独特的规定,这让事情看起来更加复杂。具体来讲,根据内华达州的规定,专利发明被推定为由雇主所有。而犹他州则对由雇主所拥有的“雇佣发明”以及员工在个人时间所创造出的发明做出了非常清晰的区分。

综上所述,人们应该在起草发明转让协议时使用能够反映出上述7个州规定的语言,因为此举会让该协议在这几个州中都能够顺利实施。而在诸如内华达以及犹他州的地区,由于这些州会出台不同的限制措施,因此人们需要在准备协议时考虑到这种变化。

此外,这种协议还要尽可能扩大知识产权的覆盖范围。除了发明、改进以及具有原创性的著作以外,协议还应该涵盖员工在雇佣期间学到或者创造出的“专有技术”或“概念”的转让工作。

(编译自www.mondaq.com)

润桐RainPat专利检索-下载速度快,永久免费http://www.rainpat.com

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知识产权,专利下载,专利搜索,专利信息,专利分析,专利申请,专利托管,专利转让,专利导航,专利交易,专利诉讼,专利预警,专利买卖,专利数据,专利运营,专利质押,专利保险,专利资产,专利文献

公司介绍:江苏润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http://www.rainpat.com致力于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和专利信息服务,拥有国内首款永久免费的全球专利检索,专利查询,专利搜索系统,结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自加工专利引证,专利交易等全品类知识产权数据和专利数据资源,实现了知识产权大数据关联,可以为客户提供专利预警,专利分析,专利导航,专利软件开发专利数据库建设等特色服务,同时还具有专利交易,专利买卖,专利转让,专利数据,专利运营,专利托管,专利质押,专利保险,专利申请,专利复审,专利无效,专利诉讼,专利资产评估,技术转移,技术转让和技术交易等服务,为全球科技创新和专利保护提供最优质,最高效的专利下载,专利信息,专利文献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本类热点条目
版权所有:江苏润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3-2023 RAINPAT.COM
苏ICP备140189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