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七成以上归科研人员

2015-10-23     来源:

近日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49号)”中提到,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七成以上归科研人员。

以下为文件内容节选: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赋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使用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有。激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力,推进应用研究创新与市场需求对接,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拥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持有股权;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采用技术许可的方式促进科技成果对外转移转化,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构建新型创新创业实体,鼓励市属科研院所、企业主动承接中央在京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转移,并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创新平台;积极推动协同创新研究院、大数据研究院等新型研究机构发展;搭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促进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应用和融合发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全文,请点击以下网址查看:

http://govfile.beijing.gov.cn/Govfile/ShowNewPageServlet?id=6349


本类热点条目
版权所有:江苏润桐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3-2023 RAINPAT.COM
苏ICP备14018958号